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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战线上的老黄牛

更新时间:2017-03-23 08:34:51 点击次数:1500次 来源:司法分局 作者:刘虹利

李艳龙,男,1957年出生,祖籍黑龙江省肇东县,是个地道的北大荒第二代。他没有东北大汉的魁梧,略显瘦小的身材却蕴藏着如山的力量。从1986年至今,凭着对司法事业的热爱和忠诚,他扎根基层一线,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公正执法、维护社会稳定,得到了组织和群众的认可,甚至大洋彼岸都传来过感谢的声音!

32年来,小到邻里“鸡毛蒜皮”的调解,大到农场改革、发展、维稳的司法建议,他都尽心竭力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辛勤的汗水换来沉甸甸的收获:曾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予的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称号;先后被授予黑龙江省杰出干警、普法先进个人、刑释解教先进个人、荣立二等功一次;农垦总局杰出干警、普法个人标兵、综治先进个人、优秀干警、政法为经济工作服务先进个人,荣立三等功三次;垦区第七届“十佳公仆”、管局劳动模范……这不仅仅是一项项荣誉,更是一座座丰碑,记载着这些年来的风风雨雨。

一、春风化雨 他是百姓心中的好人

他坚持化解矛盾纠纷,筑牢调解第一道防线。32年来,他爱岗敬业,始终不忘自己的职责。他常说,“生活很具体,许多矛盾纠纷往往是由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引发的,如果调处不及时、不公平就会酿成大的矛盾纠纷,造成上访、甚至走向激化”。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化解了千家愁肠事,温暖了全场职工群众的心。2015年年三十,因道路湿滑导致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多名伤者因不满意车主理赔拒不出院。李艳龙局长得知后,放弃与家人团聚的时间,双方当事人家中、医院反复调解,最终于第三天深夜于医院的病房里达成和解协议。

筑牢调解第一道防线,做一名贴心的调解员。他“最善于把老百姓的寻常事办成亮点”。曾三次作为英模报告团成员在农垦总局范围内巡讲。32年来共接待劳动争议纠纷、物业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当事人175 300余人次,带领团队办理纠纷案件12169,成功率达98%以上。避免民转刑130余起;化解信访案件60余件;避免矛盾纠纷引发的非正常死亡91件次;涉案金额达9000余万元。多年来共收到当事人送来锦旗32面,感谢信200余封!

二、爱岗敬业 他是农场领导眼中的红人

32年来,他一直担任农场法律服务所主任。多年来累计为农场及30余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担当法律顾问210余次,成为农场班子扩大会少不了、离不开的“法律高参”他坚持“有求必应、应援尽援”的工作原则,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9解答法律咨询116800余件;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法律事务1390件;为农场分忧解愁,先后到4个疑难单位代职书记,通过依法治理将“问题”单位打造成为先进集体,因此荣获农场级三等功三次;只要是农场出现疑难的单位和涉及的改革项目难点,他总是被作为工作组组长或骨干的第一人选进驻,被农场誉为“攻坚克难法律能人”;他协办《土地承包合同》、《整体搬迁协议》、《遗产继承》等法律公证17520余件;化解疑难信访案件60余件;他身为农场搬迁领导小组法律指导组组长,把控操作搬迁法律事务,为农场41个搬迁住宅区3600余搬迁户严把法律第一关,使得搬迁平稳过度,无一户搬迁上访事件发生他发扬 “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的承诺和工作作风,在胜利农场乃至周边乡镇广为流传和赞誉。在20134月,两个作业站发生一百多栋育秧大棚受害。插秧临近,种植户与管理区和作业站矛盾尖锐,酝酿群体上访。李艳龙局长又一次被临时指定为负责人,连夜分析整理资料,次日清晨带领种子公司、水稻办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和家庭,他发挥善讲、能讲、会讲、能做的法律服务特长,经过几天突击公关,配合农场从分类毁棚补播、调苗、互助,最终到保险理赔等途径成功化解一起群体闹访事件。

多年来,他就像是救火队员,哪里有棘手的法律难题,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他的办公室每天都排满了前来求助的群众。为了让每件法律事务尽快得到解决,他常常忙碌得半天来不及喝一口水,能正常上一趟厕所都成为了他的奢求。2016年,因一场强降雪引发一起劳动争议纠纷,雇佣方认为受雇方农民工在雪后抢收作业过程中造成粮食损失过大,双方对酬劳及损失赔偿等问题争执不下,双方当事人直接到理发店将李局“请”回了单位,场面近乎失控。李艳龙局长将当事双方分开后,分别进行劝导,从维护双方深厚的友谊到共建和谐社会,调解持续到深夜,最终为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双方握手言和并约定明年继续合作。上为农场分忧,下为百姓解愁,他就是这样一位任劳任怨、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铁嘴生花 他是普法战线上的能人

他从“一五”普法开始到如今的“七五”普法,为提高个人的业务素质,记录普法工作。他自学法律法规,撰写日志每年高达25万余字。扎实、深入地开展了法律 “六进”活动;在农场出台的土地承包、整体搬迁、企业改制、招商引资、机构改革等重大决策中,把好法律关;利用农贸大集和文化广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律大集”和“法律广场”等活动。据统计,他利用担任过胜利农场婚姻登记员、兼任民政局长、普法办主任的便利,为1300对男女主持婚礼,把握机会宣传《婚姻法》、《民法通则》、《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利用会议、以案释法、座谈、案例分析、民主大会、重大节日等机会开展法律宣传和讲座近4000余场,受教育人次达到800 000人次。我们改变不了生命的长度,却可以增加它的宽度,如果说工作日按8个小时计算,他每年能过出500天!

几十年来,他与时俱进,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式,注册新浪、腾讯官方微博“@胜利司法分局,构建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互动平台普法QQ,形成新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同时,将身边的真实案例改编成普法微电影,拍摄《冲动的惩罚》等法治微电影,活化了法制宣传。他用执着的工作热情,将法治的种子播入群众心田。由于他的辛勤付出,我场至今无法 轮 功练习者和组织者。

四、无私奉献 他是刑释解教人员心中的家人

32年来,李艳龙先后安置帮教了近220名刑释解教人员,为他们担保解决住处、吃饭、就业、娶媳妇……一件件芝麻大的事李艳龙都要管,还要管好。他们视李局长为亲人和恩人。

刑满释放人员刘某,在其9岁时父母离异,父母、亲属不愿管他。出狱后李艳龙与他结成了帮教对子。平时生活遇到困难,李艳龙每次都是无偿提供帮助。因为之前法律意识的淡薄,他没有户口。在李艳龙的沟通帮助下,为其办理了身份证;其父突发脑梗,李艳龙局长帮他垫付了医药费;通过李艳龙局长的教育感化,和他不间断的帮助下,刘某最终在哈市找到了像样的工作。在胜利农场,像刘某这样受过李艳龙帮助的人还有很多,他们都视李艳龙为至交和亲人。但是自家的事,他却一拖再拖,对于家人来说重要的日子,错过了一个又一个。父亲几次抢救,他为农场的案子在哈尔滨代理;母亲的生日,他在连队蹲点;妻子病了,他在代表农场清收利费;儿子高中三年,他只去看过一次……他是矛盾的共同体,几十年兢兢业业的工作却舍不得买一辆代步车,可对于帮扶对象,他却慷慨解囊,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寒来暑往,四季更替,不变的是他那为人民服务的身影,不变的是他那炙热滚烫的真情。农场因李艳龙局长领导的司法局工作成绩突出,为司法分局解决独门独户298㎡司法办公场所、警车。每年给司法分局投入几十万元。“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他就是这样默默地扎根在基层司法行政岗位上,用自己的辛劳和智慧为农场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在尽心履职中燃烧了青春,被授予“最美胜利人”,在龙江大地群众心中,他就是北大荒一头不用扬鞭自奋蹄的老黄牛!更是我们心中最美的司法所长!

司法分局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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