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天地
当前您正在网站首页——首页 > 政法天地 > 正文

胜利公安分局推进完善案件 受理场所建设工作

更新时间:2017-05-15 10:20:41 点击次数:1082次 来源:胜利公安分局 作者:刘嘉欣

根据《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贯彻落实受案立案制度改革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建三江农垦公安局关于案件受理场所建设的要求,胜利公安分局立即行动,合理布局、科学施策,坚持问题导向质效并重、强化信息应用、监督管理。努力把受案场所建设成为设施齐全、制度完善、流程明晰、标识醒目的规范化场所。

一是,补短板,狠抓信息系统应用。胜利分局通过开展学习培训和设置各类警情,让每个民警学会使用3.0执法办案系统的应用,充分发挥受理案件信息系统的对受理案件的登记、统计和监督功能。

二是,懂流程,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根据《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贯彻落实受案立案制度改革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胜利分局制定了《受理案件工作职责》和《受理案件工作流程》,让每个民警熟记于心,充分认识受理立案功过的重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严监督,增强内外监督的机制。当前,执法各环节、机制体制上改革的新内容新要求,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标准越来越高,要求越来越严,公安机关面临的压力和挑战也愈加严峻,为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胜利分局制定并公开张贴《公民报案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公开案件进展查询的方式、途径以及群众监督电话。同时,在受案场所安装了视频音频督察系统,把受案过程置于全程监督之下。

四是,“三统一”,保障受案场所规范化。胜利分局统一制作了醒目表示三处,统一配置了两台电脑和打印机,统一了“三个当场”要求的法律文书式样,保证了基础工作的落实。

胜利公安分局 (编辑:admin)
精彩推荐
走进胜利

版权所有: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建三江管理局胜利农场

网站维护单位:龙采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