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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管理区成功调解一起劳务纠纷案件

更新时间:2021-04-15 12:06:17 点击次数:608次 来源:第七管理区 作者:邓荣丰

本网讯(邓荣丰4月4日开始,原告张某和于某通过朋友介绍到第七管理区王某家打工,双方谈好的务工日期截止到播完水稻芽种,农户王某承诺管吃管住,260元/天。张某和于某在王某处工作7天,因于某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工作,张某和于某决定回家看病,张某和于某中途退出给王某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双方因支付7天的劳力费用产生了分岐。无奈之下,张某和于某找到了第七管理区,请求管理区给予调解。

受理该案后,管理区书记详细了解了双方当事人的情况,为最大限度保护张某和于某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保证种植户王某利益少受损失,管理区书记迅速联系王某,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考虑到本案虽金额不大,但原告确有的实际困难,被告利益也确实受到了损失。在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和双方的想法后,便对双方展开调解,利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在司法分局的协助下,从法、理、情等方面,分别与原、被告做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耐心调解、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终于“面对面”坐下来进行商谈。经过几个小时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意向,被告王某于12日一次性给付原告张某和于某劳务工资1600元。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成功化解。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劳动者的血汗钱承载了多少家庭的希望,劳动者有获取报酬的权利,雇佣单位和个人有支付报酬的义务。我们只想对劳动者说“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将维护到底。

第七管理区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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