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小区楼房销售政策
农场为了加快小城镇建设,更好的改善广大职工居民生活居住条件,繁荣农场经济发展,农场特出台小区楼房优惠销售政策。
一、楼房位置:农场已建设的小区剩余住宅,多数位于2012年建设的E区二期住宅。以及二层、三层新型住宅。
二、建筑面积:小区住宅为65㎡-100㎡;新型住宅为150-300㎡。
三、销售价格:小区住宅一层:1740元/㎡、二层:1810元/㎡、 三、四层:1850元/㎡、五层:1730元/㎡ 、六层:1600元/㎡。
三层住宅:一层1500元/㎡,二层1800元/㎡,三层1850元/㎡。
二层住宅:1900元/㎡,地下室1350元/㎡。
四、销售对象:面向全场职工居民及外来人员进行销售。
五、购买及付款办式:交款选房,一次性全额付清,售完为止。
六、优惠政策:农场为体恤和照顾老干部、老工人,给予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建国前老干部、老工人和抗美援朝复转军人(58年转业官兵、铁道兵)每平方米补贴300元;
2、1959年山东支边青年每平方米补贴100元;
3、以上优惠政策限本人享受,且每人(户)仅限购一套。5年之内不允许转卖他人。
4、此方案下发之日起30天内为享受优惠政策人员购买。30日后面向其他人员。
5、新型住宅不在此优惠范围内。
已经享受过农场小区优惠政策人员,不再重复享受以上优惠政策。
七、政策期限:此销售方案截止到2014年12月20日前。
八、审核部门:由劳资科审核是否属于补贴人员,国资局审核是否享受过优惠政策人员。
九、宣传通知:电视台播放通知。
十、销售地点:农场新农村办公室(机关前小二楼一层)
咨询人:陈 山 咨询电话:5805262 手机:15214543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