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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农场2020年生产经营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

更新时间:2020-06-03 15:18:51 点击次数:1708次 来源:政研室 作者:刘丹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建三江重要讲话精神,以推动企业化改革和创业创新为动力,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完善城镇综合载体功能,倾力改善民生,深化法治建设,全面做好强党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抓经管、增创收、惠民生等各项工作,坚守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保持昂扬斗志,努力开创农场经济发展新局面。

第一部分 农场生产经营计划

一、生产经营总体目标

实现粮食总产36万吨,产业增加值6.76亿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7万元。计划总播种面积69.87万亩,其中:水稻51.83万亩,玉米8万亩,大豆9.14万亩,杂粮0.9万亩。

二、土地承包政策

根据黑垦发〔2015〕3号文件关于“两田制”土地承包政策精神。实行基本田货币化分配办法及经营田市场化竞包办法。

(一)基本田货币化分配办法

1.享受基本田政策的条件:继续按2018年规定执行。

2.见面签到时间:全年签到两次,每次签到时间为20天。第一次的签到时间为3月22日至4月10日,第二次的签到时间为9月1日至9月20日。

3.基本田补贴标准:按上年标准不变。职工3147元/人、年;居民2400元/人、年。

4.管理区严格基本田工作责任制度进行初审把关,符合基本田条件的人员,必须本人持身份证、户籍簿原件,到农场阳光服务大厅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两次见面签到,可享受基本田补贴。未按时间要求进行签到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基本田补贴资格。签到期间因病住院无法签到的,需提供病历、出院结算单等原件;享受基本田补贴的陪护人员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符合条件的交通票据;签到期间身份证丢失等无法现场签到人员,需先提供公安部门补办身份证证明进行初审,再提供已补办完成身份证原件复审,经审核合格视同此次签到完成。基本田补贴实行各部门联审批复制度,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基本田补贴

(二)经营田市场化竞包办法

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农场经营田实行市场化竞包。经营田必须按照农场规划种植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缴纳土地承包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未按农场规划种植或私自改变作物种植的,承包费价格保持不变,农场将按合同价款的20%收取违约金,并取消该承包户下一年度土地承包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1.经营田竞包基本原则

(1)坚持经营田竞包相对稳定的原则。

(2)坚持农场职工经营田竞包优先原则。在同等条件下,按照先职工,后居民的顺序竞包

(3)坚持尊重合同的原则。“五荒”开发耕地、一次性交费长期固定耕地,未到期的土地承包合同继续执行。

(4)所有经营田实行先定作物,定生产措施,再实施经营田竞包的原则。

(5)经营田竞包实行全程公开的原则。经营田竞包前,由竞包单位对耕地面积、承包费、种植计划、竞包时间等向职工、居民公开,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通过经营田竞包后签订承包合同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经营田竞包的条件是,具有农场户籍(2019年3月31日以前落户的)、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指男在18-60周岁,女在18-50周岁)的农业从业人员,具体规定与胜场发〔2018〕1号文件相同。

2.土地承包费标准及交纳办法

1)经营田竞包规模。

配置标准:按上年保持不变。

竞包经营田基准价收费标准:职工水田415元/亩、旱田270元/亩;居民水田420元/亩、旱田280元/亩;其他按455元/亩收费。(土地承包费不含农业保险费)

经营田阶梯收取承包费标准。职工户、居民户和其他户基准价收费标准按上述标准执行,计算方法和上年相同。

2017年核实新增耕地按《2017年耕地核实增加面积收费办法》三年优惠政策已结束,土地全部转入经营田,土地承包费按照经营田标准缴纳。低洼地土地承包费标准按照水田300元/亩、旱田200元/亩缴纳,低洼地不实行级差地租。

2)原林业转入耕地享受15元/亩优惠,道路、沟渠等承包户自行完成。

3)收费办法:以货币形式100%上打土地承包费。

4)收费时间:每年3月10日前以货币形式缴清(包括预收生产资金)。超过3月10日未缴清承包费和预交款的,视为自动放弃土地承包权,农场将收回土地另行发包。土地承包费收缴和预收下一年度生产资金按2018年标准执行。

5)五荒、长期固定地收费标准、时间按原合同规定执行。

6)原开发性家庭农场耕地不实行级差地租。

7)根据黑垦文〔2019〕5号规定,2019年3月31日以后落户的外来户籍人员,不享受黑龙江垦区国有土地包括耕地,以及承包政策。

3.经营田竞包办法

经营田以管理区为单位,按照市场配置资源原则,通过竞价方式承包。旱田经营田禁止对其他人员发包。竞包办法按照《胜利农场2020年土地承包流程及经营田竞包办法》执行。

4.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1)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履行期限按上年执行。规范对土地承包合同承包人的管理,实行“四个一致”,即:承包人的合同签名、承包费的交款人、小额农贷的发放对象、各类惠农补贴和涉农保险的受益人。土地承包合同一年一签订,合同履行期限为当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止。合同期满后,农场收回土地重新发包。2020年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为了减少流通环节,优化投入成本,为农业生产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农业生产投入品。土地承包户在与农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前,必须先签订“农业生产管理服务协议”后,再与农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2)承包户达到法定年龄及退休人员的耕地由农场统一收回,落实到所在管理区经营田内,经营田由各管理区按照先区内、后区外,先职工、后居民的顺序公开竞包,管理区负责竞价发包具体事宜,严格执行农场授权职责,规范竞包流程,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落实好管理区民主大会制度,发挥职工群众民主监督作用。

3)土地承包实行实名制,按照谁种地谁签合同的原则,土地承包合同必须由土地承包户签订,不允许代签、挂签。经查实,农场取消土地承包资格,由此引起法律纠纷,当事人负责全部责任。对退出、收回的耕地管理区按程序重新发包,严格土地转包行为。在合同期内私自转包第三人的,农场不予认可。一经核实,农场将解除同该承包户的土地承包合同,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户自行承担,农场不负责。

4)农场建立健全土地承包合同审查会签制度,所有耕地一律纳入合同管理,对土地承包合同进行全面审查,土地发包情况在4月底前进行公示。实施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对耕地合同、家庭农场的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

5)加强对耕地等资源性资产承包政策的宣传和解读,通过电视、网络,以及公示栏、大屏幕等媒介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便于公众知晓,避免简单化、强硬推进工作,降低工作风险。

5.竞包取得土地的种植权后还要遵循以下要求

1)竞包者必须保护好与耕地配套的农田道路、防护林带、排灌渠道等设施。造成损毁加倍赔偿,并承担耕地“五到边”责任落实。如有破坏耕地的行为依法处理。水田育苗实行本田取土,禁止林带取土,禁止乱挖取土出售,从事经营活动,加强生态保护。

2)加强对农业生产过程中生产投入品的监管和实行大机械统播的规定,按当年农场质量效益农业实施方案执行。

3)超出农场规定时间未全额缴纳土地承包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土地承包权,土地收回由管理区另行竞包。

4)合理利用作物秸秆,杜绝秸秆焚烧行为。耕地全面积秸秆还田,对仍然采取秸秆焚烧的承包户,取消下一年度土地承包资格。

5)严格执行环保法和保护区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保护区建设生产经营性建筑物。原有生产类建筑需翻新或改造,须申请取得保护区和环保部门同意或批复在管理区监督下方可建设。否则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责令拆除并给予处理。

三、农业相关政策

(一)种植业相关规定

1.承包户与农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时,要向农场缴纳履约保证金10元/亩,农场按《胜利农场2020年质量效益农业实施方案》规定的农时、农业技术、科技推广、安全生产等内容,对承包户进行考核,引导农户科学种田,提高农业种植效益。

2.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补贴政策。土地承包合同做为发放耕地地力保护、休耕等各类上级补贴的依据,补贴的面积、范围按农场收取正常土地承包费面积平均发放到承包户。承包户因擅自转包他人,导致补贴对象产生异议的,自行通过协商或诉讼渠道解决,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农场不负责。

3.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和农业风险防范机制,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承包户要积极自愿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提高灾后农业生产恢复能力。自愿参保承包户缴纳的农业保险费10元/亩,由农场代收代缴,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时上缴。

4.土地休耕相关政策按照《胜利农场2018年休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胜利农场耕地休耕协议》执行。农户签订休耕协议后不履行的或提前终止的,视为主动放弃土地承包权,农场将收回土地承包权另行发包。休耕地补贴按照先缴纳农场相关费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签订耕地休耕协议,再全额发放休耕补贴的顺序进行。相关标准按照相应年度农场休耕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5.坚持“双控一服务”,制定统一供种、供肥、航化的农业生产管理服务制度,加快推进农业投入品的统供统购,提供品质优良、价格合理的投入品。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建立农产品的统一营销体系。全力打造“数字农服”,为农业生产提供全程专业化的服务,确保标准化生产和绿色化生产全覆盖,定制式生产,数字化经营。

6.耕地种植人参的必须按照农场规划种植,年度没有人参种植规划的不准种植。拒不执行的,取消承包人土地承包资格,收回耕地另行发包并依法追究由此造成损失的责任;对已种植人参的,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等按上年规定执行。

7.集中育秧大棚按使用面积1元/平方米收取使用费。

8.与农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参与农场农产品投入品管控、按时完成预收款和承包费缴纳的种植户,享受农场农产品投入品和统一航化作业补贴5元/亩。

(二)安全生产上年规定执行;晒场建设与粮食管理按胜场文〔2019〕2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农业、农机、种子、水利等涉及到土地承包等相关事宜,按《胜利农场2020年质量效益农业实施方案》及其他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四)发展林下种植、养殖,促进林下经济可持续发展。2018年有林权证的林地种植人参,实行林参间作的,由林业部门监管。林地种植人参的,按黑林规﹝2018﹞10号文件规定,暂缓实施。

(五)实施产业结合,发展生态养殖。加快养殖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提倡林下鸡、鸭稻、蟹稻、鳅稻等绿色养殖模式,推进畜牧产业快速发展。

四、农场企业化改革和办社会职能改革

(一)按照企业化试点农场模式和规定的时间节点,结合农场实际情况,制定农场“三定”方案、公司、农场社会事务部内设机构设置、划定部门间权责边界,做好土地使用权划转登记准备工作,加快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

(二)做好行政职能移交后的工作衔接,清晰界定办社会职能边界,积极建议“市民服务中心”功能逐步拓展,不断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五、经营与管理

(一)健全和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科学的内部决策机制、执行机制、监督机制,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加强清欠工作及国有资产管理。

(二)强化受托管理权限,明确管理区权力清单,合理划分财权与事权。管理区作为农场有限公司和社会事务部的派出机构,按照与农场签订的《授权委托书》,履行本辖区经济、社会和生产管理职责,管理好辖区内山、水、林、田、路等社会公共资源。实行管理区统一核算,“人、财、物”统一管理,内部实行分工负责,“责、权、利”相互统一的管理机制。管理区负责落实土地发包工作。具体负责审核土地承包人资格、退休人员及违犯规定人员土地退出收回、重新竞价发包耕地落实、土地承包合同签订、承包费收缴等工作,接受农场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和验收考核。

(三)加强小额农贷管理。管理区按农场规定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将土地承包数据真实、准确导入电子信息管理平台,各金融机构通过平台调取贷款户土地承包数据,农场不向金融机构提供其他手续。管理区协助对农贷款资金业务办理、发放、使用和回收,实行全程监管并承担管理责任。管理区严禁统一贷款、严禁管理区干部贷款。农场各级干部严禁为承包户、民营企业进行贷款担保。如有违犯,农场进行责任追究,出现经济损失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四)建立现代企业绩效考核制度,严格公司各职能部门、管理区工作管理责任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与执行力。管理区按年初下达的考核指标,制定实施计划与保障措施,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工资。

(五)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体系,加强和规范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督促落实审计意见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年度财务收支、经济责任、专项业务审计,积极探索开展信息化平台审计。

(六)健全完善“双轨三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监管机制,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推进安全生产教育“七进”活动,全面强化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强应急救援基础和队伍建设,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七)建立健全公司合同管理制度,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严格重大经济合同签订、审批程序。

(八)打破瓶颈制约,培育经济增长点。要大胆开拓创新,切实提高创新思维能力,创造性地推进创收工作,合理利用山、水、林、田、路、草原、水面等丰富的自然资源,提前谋划,市场调研,探索新的经济增长点,开发新的经济创收项目,保证农场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场直单位也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创收。属经营单位,每年要在上年的基础上,增加上缴农场利润;属农场补贴单位要逐年减少农场补贴。农场建立经营创收考核机制、奖惩机制,推进农场经营创收目标的实现。

第二部分 农场社会事业计划

一、社会事业总体目标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深化平安创建,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坚持以职工群众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办好民生实事,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全场职工群众。

二、公共服务管理

(一)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和城镇管理三大功能建设,促进城镇建设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同步发展,提高城镇载体功能。

(二)生态绿化保护与管理。加快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加强水资源生态保护力度,全面落实“河长制”,积极探索“林长制”,健全层级管理制度,着力把群众从旁观者变成水环境治理的参与者和监督者。加强挠力河保护区和湿地的保护力度,巩固退耕还湿成果,开展保护区水鸟监测及科研工作。加快植树造林步伐,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快推进养殖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三)农场医院、幼儿园。按照现状管理。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署,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能力,保障农场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做好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幼儿园规范教学行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做好学龄前儿童教育工作。

三、民营经济发展

(一)应用“互联网+电商平台”,建立品牌企业+基地+网络店商模式。加强工业园区规划与建设,实施重点稻米加工企业产品与“建三江”品牌联结,订单种植与加工联动,推进“全民招引”工程,以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挠力河湿地、喀尔喀山景区开发建设为重点对观光旅游、绿色有机食品等项目进行招商,为经济健康发展打造新引擎。

(二)加快旅游区规划投资建设,高标准打造景区,促进现代农业与新型工业、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增加经济收入和社会就业。经营喀尔喀山风景区,开发生态观光农业、特色小镇旅游线路,积极引进知名旅行社,实行商业化运营。

四、其它

(一)扩大社会保险范围、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扩大参保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加强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完善劳动用工,明确劳动关系,依法规范签订劳动合同。

(二)推进精准脱贫攻坚战,落实各项产业脱贫措施,巩固完善脱贫成果,实现零返贫。

(三)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在土地承包费收缴、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有一项未完成的,取消该单位和主要领导评比先、优、模资格,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追究主要领导行政责任。

(四)基层单位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女工主任、安全员、团支部书记、职工代表误工补贴标准按2016年标准执行。

(五)提高“优、先、模”福利待遇,实行疗养制度。获得管局级以上的可优先安排疗养。

(六)本计划未尽事宜已有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农场未做规定的,可在运行过程中调整、完善;以前年度的文件与本计划有抵触的以本计划为准。因改革和发展需要,上级出台新的规定时,按上级政策实施。

(七)本计划经胜利农场第十四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胜利农场2020年质量效益农业实施方案》和《胜利农场2020年土地承包流程及经营田竞包办法》作为本计划的附件,与本计划同时执行。


附件:

胜利农场2020年土地承包流程及经营田竞包办法

根据上级“两田制”土地承包政策及农场土地承包实际情况,为严格执行土地承包制度,规范土地承包流程,避免土地私自流转,加强土地经营管理,堵塞管理漏洞。经农场研究决定,2020年将在全场范围内开展土地承包制度执行落实工作,规范土地承包流程,明确单位部门职责,平稳、有序、顺畅开展土地承包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规范土地的范围

农场一年一发包的所有耕地。重点对私自流转的耕地、承包人达到法定年龄和退休人员的耕地、到期未缴清承包费和预交款的耕地及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由农场收回的耕地。

二、土地承包流程

1.原承包户:

缴纳第一阶段土地承包费和预收生产资金→签订“农业生产管理服务协议”→完成缴纳全部土地承包费任务和预收生产资金任务→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2.新承包户:

竞包中标后获得土地承包资格→完成缴纳全部土地承包费任务和预收生产资金任务→签订“农业生产管理服务协议”和获得土地承包权,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新承包户参加土地竞包的条件是,具有农场户籍(2019年3月31日以前落户的人员)并且在农场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指男在18-60周岁,女在18-50周岁)的农业从业人员,具体规定与胜场发〔2018〕1号文件相同。

3.上报、审核、缴费、签合同流程及部门职责。

管理区是土地发包和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的主体,负责本管理区的土地发包和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的具体事宜,管理区主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以上年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为基础,对下一年继续承包土地没有发生变化的承包户,经管理区主任签字后,由会计将原承包户相关信息上传“阳光核算服务大厅”,承包户本人根据会计上传的相关信息,前去“阳光大厅”,按上述土地承包流程办理土地承包业务。对下一年承包土地发生变化的承包户,按照经营田竞包程序确定承包户,同时,上报农场政研室审批并申请变更承包户,批准后按上述土地承包流程办理土地承包业务。

政研室土地发包和土地承包合同签订、管理和审批部门。负责没有发生变化的承包户的审核和发生变化的承包户审批,以及管理区经营田竞包土地的工作指导、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备案、管理等工作。

“阳光大厅”是款项收缴、电子合同签订的具体操作部门,对信息上传出现不合规的单位和承包户不予办理,严格操作顺序,把好流程操作关。

计统财务科是款项收缴、电子合同签订的管理部门。对软件的设计应用、各阶段款项收缴计划、完成考核情况进行工作布置落实。负责基层单位、相关部门问题处理与落实。

三、竞包收入分配

对经营田竞包产生的竞包收入重新分配。实行收支两条线,竞包收入全额上缴农场计统财务科,资金要纳入账内核算。农场按照超出农场经营田基准承包费价格部分的50%返还给管理区,用于弥补管理区建设项目支出,经费使用需经农场审批后进行。

四、经营田竞包办法

对上述退出或收回的土地,需通过竞价方式取得土地承包权,变更土地承包合同。竞包经营田基准价收费标准:水田430元/亩、旱田290元/亩。(含农业保险费10元/亩)

1.竞包范围:

退出或收回正常发包地的水田、旱田经营田。

2.竞包时间:

管理区要在2020年1月份开始土地竞包,2020年3月20前竞包结束。

3.竞包程序。

1)成立组织。各管理区要成立经营田竞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管理区主任、书记、相关管理人员、职工代表组成。主要负责经营田竞包方案的制定、竞包前的公示、报名、记录、准备,竞包大会的主持召开,中标后的款项结算、合同签订、档案整理等。

2)制定方案。对经营田竞包面积、地号、相关价格、种植作物、生产管理模式、竞包时间、竞包人资格审查和申请受理登记、竞包大会的召开、竞包人中标确定及中标后款项收缴、协议合同签订等工作综合制定出实施方案,召开管理区班子扩大会议(管理人员、党员、职工代表)讨论通过,报农场批准后实施。

3)竞包公示。竞包方案及竞包地块信息向社会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竞包报名。按照“先区内,后区外,先职工,后居民”的顺序竞包。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职工、居民户,向管理区提交书面申请,经管理区资格审查通过后受理登记。竞包人同时向农场计统财务科指定的账户预交竞包保证金。交纳标准,按照竞包面积,水田300元/亩、旱田200元/亩交纳。竞包保证金足额交齐者,报名成立,受理登记。

5)公开竞包。竞包报名结束后,管理区召开竞包人大会,采取暗标方式竞标人公开竞标。以经营田基准价收费标准增加30元/亩为基础价格,上不封顶。竞标人采取当场书面填写,一次投标完成的方式确定,投标价格低于基础价格为无效投标,投标价格最高者即为中标人,同等价格职工户优先。

中标人竞包保证金直接抵交竞包土地承包费,不足部分当日全额补齐交纳土地承包费和预收生产资金,签订“农业生产管理服务协议”和土地承包合同。否则,竞包结果无效,竞包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包土地另行发包。未中标竞包人竞包保证金全额返还。出现流标,由管理区组织重新竞包。中标人竞包土地第二年可继续承包,不再进行公开竞包,土地承包费价格按下一年度农场规定标准执行。

6)严肃纪律。各管理区应确认竞包人身份,并收取身份等相关证明,中标人与签订承包合同人必须一致。杜绝恶意串通和不正当的竞包行为发生。由于监管把关不严,造成严重影响的,农场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7)合同变更。农场只对发包土地进行竞包。竞包完成后,管理区协助办理土地交接手续和合同变更申报。个人投资形成的地上附属物由投资人自行处理或与中标人协商解决。

8)建立档案。经营田竞包结束后,要对竞包方案、组织机构、公示、报名、会议、中标、款项结算、合同签订等工作进行整理,装订成卷,建立档案,长期留存。

9)申报备案。土地公开竞包结束后,管理区要将中标人资质信息、中标结果、承包费缴纳及合同签订等情况报农场政研室审批备案。审批通过后申请变更土地承包合同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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