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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农场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14-10-31 15:07:40 点击次数:1188次 来源: 作者:admin

一、总体要求

坚持现代农机发展理念,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提高抗灾能力,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注重阳光操作,加强监管,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场职工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场职工购买和使用先进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资金规模

2014年农场获得国家农机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为733.72万元,农场利用自有资金补贴300万元,共计1033.72万元。国家补贴资金适用范围为进入农垦总局补贴目录农机具;农场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历史性补贴(利息等)的延续及根据农场生产的实际需要对迫切需要购置的机械的补贴。

三、补贴机具范围、数量、补贴标准。

根据农场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到农场收获机械力量不足,旱田耕整地标准不高,水田机械需求旺盛等因素,在确保补贴资金用到实处的前提下,按照《黑龙江垦区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额一览表》的规定条件确定补贴范围、数量、补贴标准如下:

(一)动力机械:农场重点补贴55-100马力四轮驱动拖拉机,计划采购100台,按照总局补贴规定的额度进行补贴。

(二)收获机械:

1. 喂入量≥6kg/s、发动机额定功率≥140马力全喂入轮式水稻联合收获机;计划购置30台,按照总局补贴目录规定的额度进行补贴。

2. 喂入量≥2.5kg/s、发动机额定功率≥60马力、纵向轴流式全喂入履带式收获机;计划购置100台,按照总局补贴目录规定的额度进行补贴。

(三)插秧机械:要求2013年购置的高性能插秧机全部配置平地滚。

1. 高性能插秧机,计划购置20台,每台补贴3万元。

2. 侧深施肥插秧机,计划购置7台,总局每台补贴3.8万元,农场每台补贴2.5万元。

(四)农具:

1. 进口全悬挂液压翻转五铧大犁,计划购置10台,总局每台补贴5万元,农场补贴每台6万元。

2. 玉米、大豆通用气吸播种机;

3. 凯斯收获机配套橡胶链轨,计划购置5套,总局每套补贴10万元,农场每套补贴10万元。

以上为计划购置数量,在机械购置的过程中,将根据资金的额度以及农户的购置能力进行适当调整。

四、补贴对象和经销商的确定

()补贴对象的确定。

享受国家购机补贴对象为符合补贴条件的农场职工和外引水田种植大户。申请购机的对象必须经所在管理区、作业站提供相应的证明,并经过农机科和财务科审核。在申请补贴对象超过计划指标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抓阄、公开摇号、交款先后等农场职工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每户职工或种植户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农机具的台(套)数不超过3台件,其中拖拉机1(或联合收割机1),农具2台;补贴机具经销商由生产企业推荐,报总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备案并统一公布,供职工自主选择。

(二)经销商的确定。

凡是所购机械是在补贴补录范围内的机械必须在经销商目录中所规定的经销商处购买,未在补贴目录之内的机械需要购买时,经农户认可由农机科组织相应厂家进行谈判议价确定。

补贴对象可以在垦区辖区内自主选机购机,允许跨管理局区域选择经销商购机。

五、购机补贴工作操作程序

(一)农场根据《黑龙江省农垦总局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补贴资金额度明确之后要根据《黑龙江垦区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额一览表》的规定结合农场实际需要编制胜利农场《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包括:实施规模、范围、补贴机具种类与规格、补贴额度、补贴机具数量、工作进度安排等。

(二)农场通过媒体(电视)及公告等有效形式,及时向农场职工公布、宣传国家、农场的购机补贴相关政策。并要求在规定时间由购机者自愿向农机科提出申请。购机职工根据需要自主选择生产厂家、产品型号,价格按照不同操作程序通过招标谈判或购机职工自行谈判商定。

(三)农机科和财务科根据本方案的具体要求对申请购机者资格和优先条件进行审查,最终确定购机者名单、机具品目分档名称、购买数量、补贴额等,并将补贴信息录入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同时将购机信息公示7天,确保享受补贴者的确定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四)自愿自主购机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农机科和财务科共同为购机者办理的购机补贴申请表和购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由农机科统一报财务科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农机科和财务科进行备案)和购机者本人身份证在总局公布的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中自主选择,并与经销商进行议价购机。购机后,要将经销商开具的全额正式发票交回农机科,并将动力机械办理相应的落户手续后,由农机科代为办理相关的补贴手续。经销商要在补贴机具的显著位置做喷涂标志(即黑龙江省农垦总局2014年国家补贴机具)。

(五)对于购机者要求农场代为统一采购的农场将组织由农机科、财务科、纪委、审计和用户代表组成的谈判小组与经销商议价批量采购的方式,统一确定批量优惠价,进行统一采购,议价的全过程要录像备查。

(六)补贴设备到位后,农机科要对购买的机具设备进行统一登记、编号,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档案。

(七)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农机科和财务科要对农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和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形成总结报告,并与1030日报告报管理局农机局和计财处。

六、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1.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并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

组 长:姜云涛 (农场农机副场长)

成 员:王自强 (农场农机科长) 

          张立新 (农场农业科长)

          余忠平 (农场水稻办主任)

          任重金 (农场科技科长)

          谭晓英 (农场财务科长)

          刘付梅 (农场审计科长)

          姚秀娟 (农场监理所所长)

          许贵芳 (农场纪委副书记)

2、农机购置补贴议价采购领导小组,通过集中议价的方式明确需要批量采购的农机具在建三江区域内销售最高限价,从而达到降低购机职工购买成本、减轻职工负担的目的。

  长: 姜云涛 (农场农机副场长)

  员: 王自强 (农场农机科长) 

            张立新 (农场农业科长)

            余忠平 (农场水稻办主任)

            任重金 (农场科技科长)

            谭晓英 (农场财务科长) 

            刘付梅 (农场审计科长)

            姚秀娟 (农场监理所所长)

            许贵芳 (农场纪委副书记)

            管理区、作业站管理人员代表

            购机户代表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要严格按照总局、管局、农场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在确定补贴对象时,要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补贴对象,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人为设置购机条件。严禁强行向购机者推荐产品,严禁私自加价或者收取其他费用,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职工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职工的价格。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要求,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作业区,宣传到户到人。农机科要公开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支持推广目录、补贴经销商名单、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等,及时公布农场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针对不按方案操作,徇私舞弊,套取补贴,私自加价等行为加强监管,出现问题,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的责任,严重者交检察机关查处。

举报电话为:0454-5797346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农机要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在农场网站上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包括:姓名,所在作业区,所购机具型号、单价、数量、产销企业、补贴额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包括:补贴机具种类,数量,受益农户数,补贴资金(含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使用情况。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

 农机科、财务科、纪委、审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114号)等要求落到实处,一是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有组织有预谋倒卖补贴机具、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落实好监督检查责任制,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二是要严格管理补贴产品产销企业。严格按照农业部及总局农机局关于补贴产品生产及经销企业监督管理有关规定,打击违法违规操作行为,实行黑名单制,被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在农场参与补贴产品经销活动;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的产品将不再纳入农场补贴范围,并依法追缴非法侵占补贴资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协调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宣传,搞好服务。

农机科要协调厂家或经销商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督促他们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同时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了解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和职工的反映,对存在质量问题、职工投诉较为集中的机具及其生产企业,应及时反馈到管局农机局或者是生产厂家,解决问题,保证购机者利益不受损害,保证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农机售后服务及农机质量投诉电话为:0454-5805092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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