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胜利农场招商引资有关事宜的通知
为吸引域内外投资者到胜利农场投资兴业,促进农场经济快速发展,充分调动招商引资中介人的积极性,形成全民招商,亲商、安商的社会氛围,现将农场招商引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招商引资原则
(一)本着“三个有利于”原则招商。(即所招的项目有利于拉动就业、有利于拉动相关产业发展、有利于实现双增)
(二)围绕建设国家安全食品生产基地,做好农产品(重点是玉米、大豆、杂粮、稻米及其副产品)综合加工、精深加工等项目招商。
(三)围绕特色经济如林下经济、畜牧养殖及其产品精深加工项目招商。
(四)围绕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配套产业项目招商。重点是生物质有机肥、秸秆育秧盘及其他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以及水稻育秧大棚二次综合利用,发展食用菌产业项目。
(五)围绕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群众生活水平的项目招商。
(六)围绕不污染、不破坏环境、实现生态保持良好可持续发展项目招商。
二、 招商引资奖励政策
(一)奖励对象
1、直接引进企业者或直接落户的企业。
2、直接引进企业总部、地区总部者或直接设立企业总部、地区总部的企业。
3、农场干部、职工及其他有招商引资能力引进企业者。
(二)奖励标准
1、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招商项目的人员,农场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以上,具体奖励标准按《胜利农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规定执行,招商引资项目经农场验收合格后按照规定予兑付奖金。
2、对符合建三江管理局招商引资项目奖励标准的招商引资企业,将相关招商引资材料报农场商务科,经建三江管理局审核批准后,另按建三江管理局招商引资项目标准领取奖励数额。
欢迎各界有识之士前来农场洽谈招商引资事宜。
胜利农场招商引资联系电话:0454-5805275 、0454-5705523
手机:13352547888、18903646838 、13329552558
地点:胜利农场工业科、胜利农场商务科
联系人:梁海华 、鲁业军、韦勇
此通知
胜利农场招商引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