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风采
当前您正在网站首页——首页 > 典型风采 > 正文

胜利公安分局破获一起手机被盗案

更新时间:2016-11-14 14:35:33 点击次数:1472次 来源:胜利公安分局 作者:樊岩羽

       2016年0905日08时20分,胜利公安分局民警杨太贵接到胜利农场居民周某某到分局报案称:“2016090417时许,我放在胜利农场“中国移动龙信手机卖场”自家店内收银台上的OPPOR9牌手机一部被盗,案发时未报案,请分局派人调查”。

      接到报警后,胜利分局立即组织民警赶往案发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并调取手机店内及周边门市监控,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民警在监控探头内发现了嫌疑人的影像,并锁定嫌疑人。 

      2016年0905日,将涉嫌盗窃嫌疑人刘某某(性别:女,15岁,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饶河县胜利农垦社区)传唤到胜利公安分局办案区询问室接受询问,其监护人黄某某全程在场,经询问:2016090417时许,刘某某到胜利农场“中国移动龙信手机卖场”店内购买东西,看见店内无人,将放在“中国移动龙信手机卖场”店内收银台上OPPOR9牌手机一部盗窃。


      经垦区建三江物价分局关于被盗手机的价格认定结论书,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2080元属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因刘某某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经民警批评教育后并责令其家长将其带回严加管教,拟撤销刘某某盗窃案。


胜利公安分局 (编辑:admin)
精彩推荐
走进胜利

版权所有: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建三江管理局胜利农场

网站维护单位:龙采科技